张家口卷烟厂有限责任公司采购项目烟包水分检测系统-配套桥架及线缆敷设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张家口卷烟厂有限责任公司 “烟包水分检测系统-配套桥架及线缆敷设”采购项目已在张家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登记,采购人为张家口卷烟厂有限责任公司,采购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本项目分包情况如下:
分包号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内容
01包
烟包水分检测系统-配套桥架及线缆敷设
购置、安装配套桥架及线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相应资质:
3.1.1具备独立法人,具有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等;
3.1.2承认和履行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规定,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行合同的能力;
3.1.3具有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或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2月14日至2015年12月18日,每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到张家口市购买招标文件。购买人须知如下:
购买文件需要携带资料: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②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原件,法定代表人亲自购买无需携带授权委托书;③资质证书副本原件;④经办人二代身份证;及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一套。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1月5日上午9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00分至9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张家口市。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