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山东(青岛)国际航运中心(A1地块),已由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以青开发改审【2013】12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山东高速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山东高速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货物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青岛市黄岛区滨海大道以北,武夷山路以西;
2.2招标范围:山东(青岛)国际航运中心(A1地块)范围内所有封闭母线采购(包括生产、供货、包装、运输、装卸、复检复试、指导安装、配合调试验收、缺陷处理、质保及后期服务等);
2.3采购数量:详见设计图纸及清单;
2.4计划工期:200日历天(接招标人通知后10天内供货到工地现场指定位置);
2.5标段划分:划分为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厂家授权代理商,代理商须提供投标产品生产厂家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持有效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金在1000万元及以上;
3.2须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3所投产品须具有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母线槽的3C认证);
3.4业绩要求:近三年(201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承担过至少一个单项合同额在300万元及以上的母线槽的供货业绩【需提供合同原件,时间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
3.5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工程类或生产技术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